株洲开征“毁绿费”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王兴夏 日期:2008-09-06
中国园林网9月6日消息:昨天,株洲市园林绿化局、规划局在当地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全文刊登了该市新近出台的《城市绿化赔偿费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因故意或其他原因未经批准造成市规划区内原有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毁损的当事人,应缴纳绿化赔偿费。对于规划绿地面积不足,且经修改调整设计方案后确实达不到规定指标的项目,由市园林局审定后按所缺绿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城市绿化赔偿费和补偿费属于事业性收费,缴入市财政,专项用于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