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发:评价圆明园防渗需要纠正误导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 日期:2005-06-01

    浙江园林网6月1日消息: 近两个月来,圆明园防渗工程由于媒体的报导已经成了举国公知的重大新闻事件,也是国家环评法出台以后第一个引起全国轰动的公民听证的环境事件,同时也是国家建立和谐社会,发展人民民主政治进程中的重要事件。圆明园防渗工程的沸沸扬扬,其社会意义已经远远大于它的实际意义:一是突出地宣传了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法规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向社会显示了政府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力度,使环境保护成为社会的关注视点,成为人民群众的热点话题。人民群众通过圆明园防渗工程的报道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理解,二是通过对圆明园防渗工程的报道与评论,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听证会,了解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社会公众的参与方式,有助于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环境保护进程中来,从而推进国家《环境评价法》的实施。三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示范意义。

    笔者是社会众多关注圆明园防渗工程的研究人员之一,并且有幸参与了国家环保总局的听证会等多次相关活动。圆明园防渗工程的质疑与争议本是一件好事,然而要保持这种参与的有效性、客观性与科学性,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真是不容易。程序公正,起点公平,似乎都不难,但评价者的客观理性却很难。笔者认为,如何解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在于能够提供全面背景信息,让关心圆明园的专家、决策机构及广大社会公众,根据确切的事实与科学的数据,对事情加以评判。而现实让人们感觉到,消除误码导,在于提供真正准确的事实,在于提供详细的背景介绍。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亮出事实,把全部情况曝露在阳光下,公开,必然带来公正,否则误导不可避免。圆明园防渗工程就是一例。由于很多人对事实不清楚,少数人以讹传讹,用不清楚的事实,或者完全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事实来作评价的依据,再加上媒体缺少深入调查便一再宣传,众多的误会也就难免了。我们的有关方面有责任有义务向社会作一个全面的陈述,客观真实的陈述,并且允许不同意见相互质询,这样,才有利捋清事实,才能有的放矢,达成共识,解决问题。

    关于圆明园防渗工程的争议,其中误导多多:

    误导之一,以为圆明园功能定位问题是圆明园管理处的擅自作主,其实这是抬举了圆明园管理部门。圆明园应该办成什么样的一个园林,历来就存在着多种争议,也有结论。有人提出圆明园要办成一个荒草萋萋的遗迹,这是一种选择,20年前就有。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议已经有过一个经过法律程序的高度集中的结论。圆明园的规划讨论历经20年,历经数百位专家,上百次研讨会,最后确定了规划,规划经过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经过国家文物局批准,2001年生效。这个规划的形成过程是复杂的,讨论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决策程序也是严谨的,因此有高度的权威性。要改变这个规划,当然不是绝对不能,但也有相应的程序。目前圆明园的规划,定位为既可以凭吊古迹,也可以欣赏有水景观的古典园林。恢复圆明园的山形水系,圆明园管理处只是一个执行者。拿定位这样一个多早已有了结论的课题来说事,如果不知道这个背景,那么轻则是没有调查,信口开河,重则是有意误导公众。这次新闻事件中,许多批评的人士针对圆明园的定位扣帽子,看起来是批评了圆明园管理处,但实际上批评的是国家规划,因此内容早就跑了题,与防渗工程无关。

    误导之二,圆明园做防渗工程破坏了生态。许多专家振振有词说防渗工程不该做。理由是做了防渗工程破坏了生态平衡,阻断了圆明园湖里的水与地下水的双向交流,因此是一个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工程。首先我要说,只要有简单的生物学知识加上对北京的市情的了解,就不会说出这种话来。第一,回答有没有交换的问题。生态专家们的常识是:地下水位低于3米时,大部分的地表植物与树木的与地下水的交换已经难于进行;当地下水位低于6米时,这种交换已经完全停止。现在是地下水位20米甚至40米,试问哪里还有互相交换一说?这样的言论只有缺乏常识的,只懂本本的专家,不调查研究的专家自己拍脑袋想当然才能得出来。第二,一些学者们提出,圆明园本来是自然湿地。所谓自然湿地,指地下水位很高,圆明园的水原来是地下水冒出来的。可惜没有站住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清代建筑史专家郭黛垣教授(非常抱歉,郭教授的名字的最后一个是女字偏旁)考证,清代建园时就正常通过外来供水。清代文献资料有记载。郭教授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听证会上就说过,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只是反对防渗工程的人们记性不好。建国以来许多时候用水是用井水补给的,人们误以为那就是自然湿地。第三,其实就是证明清代是自然湿地也没有用,证明建国以后还是自然湿地也没有用。建国初的情况与现在相比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口增加了1000多万,工农业总产值增加了数百倍,用水量也增加了近百倍,抱着陈年老帐当什么用。不要说工业用水,就说绿化用水,机械喷灌,水要花多少?千万居民每家洗浴龙头一开要用多少水。用那时候的情况来叫板今天的事情有点荒唐,好象不食人间烟火。

    我们要问,不防渗是不是不影响生态,或者保护了生态?结论是不防渗生态破坏更糟糕。根据北京市水利研究部门和圆明园管理处的共同测算,每年需要用水1000万立方米,而近几年来的现实是,每年水务管理部门至多给了200万立方米,因此,缺水成了圆明园的心腹大患,有时连消防用水都保证不了。近三四年中,每年有许多时间湖水干涸,水尽鱼死,树枯草亡。这一情况已经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听证会上大家听到了,也看到了大量的画面与照片。如果采取防渗措施,用减少了渗漏的湖水滋养周边树木植被,浇灌园区内花草树木会是什么结果我们不是很清楚吗?根据调查,有一段时期圆明园保持了必要的水位,野鸭来了,候鸟来了,有水的圆明园形成了一个小的气候,大家在游园的时候,水波滟滟,树木繁盛,花草苍翠,这难道不是生态保护吗?只要我们面对现实思考一下,不难看出,圆明园防渗工程本身就是一项环保工程,生态工程,而在这次新闻事件与环保事件中,却被人们用一个侧面来否定另一个侧面,用一个生态问题掩盖另一个生态问题,用一个环保措施否定另一个措施,是不是有点滑稽可笑?

    误导之三,是把生态环保与节水对立起来,好象节水不重要,生态重要,以至于过分轻视北京的缺水的严重程度,误导公众。其实不节水才是真正不懂生态。严重缺水还有什么生态?中国是个世界人口大国,中国的全国缺水,即使原来水源富裕的南方也缺水,不仅是水质型缺水,也存在资源型缺水。北方则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不了解情况的人可去在媒体上读我的另一篇文章:《我依然赞成实施圆明园防渗工程》,里面的介绍清清楚楚,有大量数据作证。缺水就是严重的生态灾难,没有水连生命也保不住。由于中国的水资源北方是南方地区的1/8,其实就是世界水平的1/32。因此,华北地区是世界上最缺水的地区。作为做过水资源课题的专业研究人士,我对节水的重要性感觉有千钧之重,我感觉节水的宣传与相应措施时下还远远不到位。经济要持续发展,稳定增长,要建设和谐社会,要保护环境,就要进一步提倡节水,尽可能地涵养水源,不要做让经济持续不下去的事,不要做让子孙后代付出代价且难以生存的事情。人必须与环境友好相处。在前不久的财富论坛上,我和中国环境科学院的夏青研究员(他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的专家组成员)交流了关于圆明园防渗工程的看法。我感觉一些专家误导公众,把节水的事情看轻了,把中水生产与供应能力,把中水的再利用看得太容易了。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所长李其军专家称,北京的地下水缺少约50-60亿立方米,即使我们不再用地下水,而且不断地进行回灌,可能我们这一辈子已经无法看到北京的自然湿地了。北京作为一个高度缺水的城市,需要持续增长、稳定发展,用水控制至关重要。圆明园一年要满足水的供应需要将近一千万立方米水,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北京市水务部门最多也就提供了200万方,也就是说只提供五分之一,缺水的程度不言而喻。对圆明园管理处而言最基本问题是水从哪里来,有些专家提出来要使用中水,使用其他节水技术,说起来很好听,可能在事实面前内容苍白,缺少说服力。就目前情况来说,根据本人的调查和了解,使用中水的条件还远远不充分。大家只要不违心的话,睁开眼瞧瞧,北京有多少单位使用了多少中水?数量还相当少。好不容易有几个小区有了中水设施,但当摆设的多。原因很很简单,一是建设中水厂的收水管网与供水管网的资金投入太大;第二是水的的处理过程比自来水复杂,成本较高,第三是中水的用户太少,经济效益至今都不好,所以进展缓慢。《家庭健康报》的记者苏允杰做过专题调查,也采访过我,有大段的调查报告刊登在报纸上。调查的结果就是我上面所说的样子。因此,不做调查的人,别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专家不能说外行话,否则就不要乱说话,其它批评者也不应该总是想当然,用概念说事,炒作概念是对公众的不负责任,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误导之四,圆明园防渗影响巨大。要坚持让圆明园继续漏水的专家们振振有词的介绍,为了北京市的生态平衡,圆明园应该不搞防渗。或者说为了保护北京市的生态,要在圆明园这个地方,让地面水与地下水进行交换。当然,根据上面介绍北京的水情,圆明园也只有漏水的份,为保持北京的生态,要继续漏水。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张锡范研究员说,“从北京地区的宏观角度看,圆明园无异是在地面上放置了一个水盆,对周围环境我看不出有什么影响。电视上有的专家说,这一做法隔断了地面水与地下水的联系,应该说只是隔断了圆明园湖水与地下水的联系,并未影响到周围其它地方的地面水和地下水的联系,仅是局部而已,少了湖水与地下水的联系,就